但是,且慢。社会达尔文主义是把双刃剑,这不但是因为它在强弱两极对立的格局下,既可以为强者欺凌弱者服务,又可以为弱者发愤自强服务;还因为它在势均力敌的各方之间,既可以促进各方的发展,也可以使他们之间互相残杀。孙中山对西方文明知之甚深,很快就认识到了这一点。孙中山早年也服膺社会达尔文主义,1896年说他“于西学则雅癖达文(Darwinism)之道”。1912年他修改了自己的观点,指出:“物竞争存之义,已成旧说。今则人类进化,非相匡相助,无以自存。”但严酷的现实提醒他,人类还没有进化到这种理想状态,于是不久他又强调:“当此二十世纪,为优胜劣败、生存竞争之世界,如政治、工业、商业种种,非竞争何以有进步?”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消极作用,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暴露无遗,人们开始反思西方文明,并重新审视中国文明。在他们看来,社会达尔文主义导致了“强权主义、奋斗主义、活动主义、精力主义,张而大之为帝国主义、军事主义”乃至“战争万能主义”,导致了世界大战,宣告了西方文明的破产。而中国是伦理本位的社会,讲究秩序与和谐(虽然是不平等的秩序与和谐,但也优于平等竞争的互相残杀),可补西方文化之弊。严复一改先前的态度,1918年对社会达尔文主义给中国和世界带来的灾难予以激烈批评:“亲视支那七年之民国,与欧罗巴四年亘古未有之血战,觉彼族三百年之进化,只做到‘利己杀人寡廉鲜耻’八个字。”胡适则认为,达尔文的进化论被列强误用了,本来“弱肉强食”是“禽兽之道,非人道也”,列强“以禽兽之道为人道”,“不知‘天择’之上,尚有‘人择’”。在这方面,新文化运动的不同派别有一定程度的共识。当然,他们的这种看法并没有发生多大的社会影响,社会达尔文主义在中国已经扎下根来。以后的历史——不论是中国的,还是世界的——还在反复上演着弱肉强食的历史悲剧。
社会达尔文主义必然导致崇尚力量、强权和利己主义,必然导致灾难性的后果,不仅伤害别人,也会伤害自己。强者恃力凌人,可能会得到暂时的利益,但是,一来强中更有强中手,二来弱者会反抗,强者自己最后必付出代价,有时是很惨重的代价。国内,民国初年的军阀混战可为明证;国际上,日本近代从扩张到失败的历史以及两次世界大战可为明证。
竞争是不可避免的,它是社会进步和个人进步的推动力,但是,竞争必须限制在一定条件下,非此,就是社会达尔文主义,在当今世界,它已是一种过时的理论,必须摒弃。这“一定条件”,关键是两点,一是机会要平等,二是规则要一致,即参与竞争的各方必须要有相同的机会、按照相同的规则进行竞争。由于每个国家、民族的历史发展进程和所处地理环境不一样,每个人生长的家庭、地区、国家不同,所处的社会环境不同,所有国家、民族或个人不可能都站在一个共同的起跑线上赛跑,这是一个虽然残酷但又无法避免的现实。在这种情况下,建立以公平、正义价值为主导的国际秩序和国内秩序,用法律、政策制定公平的竞争规则,创造平等的竞争机会,就是绝对必要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