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享用这么丰盛的膳食是种享受,可皇帝吃得并不尽兴。比如,清代的宫廷里有这样一条规矩,用餐的人不能表现出自己“喜欢吃什么”;即使对于非常喜欢的菜,也要严格遵守“吃菜不过三匙”的家法。
根据《周礼》的规定,帝王在进膳时要有音乐陪伴。后世虽然没有把音乐与皇帝的日常进食密切联系,却增添了显示皇帝尊贵的各种规矩。比如,皇帝要单独进食,如果他高兴,可以恩赐别人(比如:皇后、妃嫔、皇子女或宠臣)和他一同进餐。
我们在看看满清的末代皇帝的开销(甚至是退位以后)
“隆裕太后每餐的菜肴有百样左右,要用六张膳桌陈放,这是她从慈禧那里继承下来的排场,我的比她少,按例也有三十种上下。我现在找到了一份“宣统四年二月糙卷单”(即民国元年三月的一份菜单草稿),上面记载的一次“早膳”①的内容如下:
①宫中只吃两餐:“早膳即午饭。早晨或午后有时吃一顿点心。
口蘑肥鸡三鲜鸭子五绺鸡丝炖肉炖肚肺肉片炖
白菜黄焖羊肉羊肉炖菠菜豆腐樱桃肉山药炉肉炖
白菜羊肉片川小萝卜鸭条溜海参鸭丁溜葛仙米烧
茨菇肉片焖玉兰片羊肉丝焖跑跶丝炸春卷黄韭菜
炒肉熏肘花小肚卤煮豆腐熏干丝烹掐菜花椒油
炒白菜丝五香干祭神肉片汤白煮塞勒烹白内
这些菜肴经过种种手续摆上来之后,除了表示排场之外,并无任何用处。它之所以能够在一声传膳之下,迅速摆在桌子上,是因为御膳房早在半天或一天以前就已做好,根在火上等候着的。他们也知道,反正从光绪起,皇帝并不靠这些早已过了火候的东西充饥。我每餐实际吃的是太后送的菜肴,太后死后由四位太妃接着送。因为太后或太妃们都有各自的膳房,而且用的都是高级厨师,做的菜肴味美可口,每餐总有二十来样。这是放在我面前的菜,御膳房做的都远远摆在一边,不过做个样子而已。 ”
“这种吃法,一个月要花多少钱呢?我找到了一本《宣统二年九月初一至三十日内外膳房及各等处每日分例肉斤鸡鸭清册》,那上面的记载如下:
皇上前分例菜肉二十二斤计三十日分例共六百六十斤
汤肉五斤共一百五十斤
猪油一斤共三十斤
肥鸡二只共六十只
肥鸭三只共九十只
蒸鸡三只共九十只
下面还有太后和几位妃的分例,为省目力,现在把它并成一个统计表(皆全月分例)如下:
后妃名内斤鸡只鸭只
太后1860 3030
瑾贵妃 2857 7
瑜皇贵妃 360 1515
珣皇贵妃 360 1515
瑨贵妃 2857 7
合计3150 7474
我这一家六口,总计一个月要用三千九百六十斤肉,三百八十八只鸡鸭,其中八百一十斤肉和二百四十只鸡鸭是我这五岁孩子用的。此外,宫中每天还有大批为这六口之家效劳的军机大臣、御前侍卫、师傅、翰林、画师、勾字匠、有身份的太监,以及每天来祭神的萨满等等,也各有分例。连我们六口之家共吃猪肉一万四千六百四十二斤,合计用银二千三百四十二两七钱二分。除此之外,每日还要添菜,添的比分例还要多得多。这个月添的肉是三万一千八百四十四斤,猪油八百十四斤,鸡鸭四千七百八十六只,连什么鱼虾蛋品,用银一万一千六百四十一两七分,加上杂费支出三百四十八两,连同分例一共是一万四千七百九十四两一钱九分。显而易见,这些银子除了贪污中饱之外,差不多全为了表示帝王之尊而糟蹋了。这还不算一年到头不断的点心、果品、糖食、饮料这些消耗。 ”
“帝王生活所造成的浪费,已无法准确统计。据内务府编的材料,《宣统七年放过款项及近三年比较》记载:民国四年的开支竟达二百七十九万余两,以后民国八、九、十各年数字逐年缩减,最低数仍达一百八十九万余两。总之,在民国当局的纵容下,以我为首的一伙人,照旧摆着排场,按原来标准过着寄生生活,大量地耗费着人民的血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