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历朝历代皇帝的饮食:皇帝也时常面临吃不饱

  可见皇家农场里,豢养着各类家禽家畜,栽种着各类蔬菜。全部的牧场和菜地,加起来4000多顷,看起来数字惊人,但对一个统治着当时星球上最富饶的帝国的皇家来说,也不算太过分。

  各地贡品加上皇家农场所产,依然不能完全满足宫廷需要,那么不足的部分则由负责皇家饮食的光禄寺向民间采办。采办是一种商业活动,按道理说比皇家自己办农场更节省成本,比向各地官府索贡更仁慈,但由于在权力通吃一切的体制下,皇家采办和卖东西的商户并非平等的民事主体。一方面,采办的光禄寺官员勾结中介,虚报价格,所吃的回扣惊人。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言:“天家营建,比民间加数百倍。曾闻乾清宫窗槅一扇,稍损欲修,估价至五千金。”宫廷修房子如此,采办食品亦是如此,这是缺乏有效监督机制下一切政府采购的通病。而另一方面,又如白居易《卖炭翁》所描写的那样,把持这一买卖的官商欺压那些小供货商,先拿货后给钱,而且给钱时七扣八减。明朝皇帝中最为体恤民情的孝宗曾下令:“买办供应,即宜给价,不许行头用强赊买。今后但有指称报头等名目,强赊害人,所司严以法治之。”

  清代的皇室,相比较明朝节俭得多,康熙朝的一年宫廷用度,不到晚明的十分之一。这当然是前期,到了后期,政治腐败导致皇室和官僚腐化惊人,这也是一种历史规律。

  清朝相比较明朝,疆域更为广阔,各地进贡皇室的食品更为丰富,如皇帝的主食有:东北的黏高粱米粉,散高粱米粉,山西的飞罗白面,宝鸡的玉麦,兰州、西安的挂面,山东的恩面、博粉,广西的葛仙米,河南的玉麦面,山东的耿饼,安徽的青饼。在北京郊区有玉泉山下产的稻米。但满清时期的“上林苑”似乎已成为皇家郊游的“农家乐”,其专司皇家食品生产的功能相比明朝已弱化,清朝皇宫的食品向民间采购的比例更大。和明朝不一样,清朝有个特殊的机构内务府,专司皇宫日常生活的用品采购和管理,是一大肥缺。而光禄寺便边缘化了,沦落为仅仅负责朝廷节庆、典礼等大型政治活动的饮食。这类“国宴”并不常有,所以光禄寺的油水比起内务府差多了。因此清代民谣中,“光禄寺的茶汤”居“十大可笑”之首,说它完全是摆设,中看不中吃——— 好不容易有机会揩油,光禄寺官员连茶汤也不会放过。

  明清两代,皇家从民间索来的贡品和采办的食品,其品质比一般老百姓吃的好一些,但产地和老百姓吃的也没什么区别。那时候,不用说皇家,即使多数百姓,似乎不需要对食品安全担心,腐烂变质的食品凭肉眼和鼻子就能察觉,而化工技术很落后,再聪明的人也造不出苏丹红鸭蛋、三聚氰胺奶粉、吊白块米粉。那时候连农药、化肥都没有,皇帝和老百姓一样,除了吃纯天然的食品外别无选择。那么,皇家的食品来源渠道,也不必太“特殊”了。

       古代皇帝很可怜 吃什么不由自己

  《西厢记》里的崔夫人是前相国的太太。这位相国太太一上场就有一段独白,里面除了交代了自己的家庭背景外,还追忆当年相公在时,家里何等繁华热闹,当下有一番感慨:“我想先夫在日,食前方丈,从者数百,今日至亲则这三四口儿,好生伤感人也呵!”这里用了一个词“食前方丈”。这个词并不像我小时候读剧本时想的那样,是指大户人家请客的时候,每个桌子前面都安排站一个老和尚以增进大家食欲。不是这样的。“食前方丈”是指吃饭的时候,菜肴摆满了一丈见方的桌子。

  一丈见方的饭桌,上面堆满菜肴,阔气固然阔气,但阔人并非都是长臂猿,以一己之力,怎么能夹得着对面的菜呢?对刘备来说,也许不成问题,但对于一般阔人而言,这个难度还是太大。

  杂文大家梁遇春曾经对外国人解释过这个问题。有外国人问道:“听说你们中国人吃饭,有时要用直径好几尺的大桌子,上面堆满盘碟,大家就从那个盘碟里夹菜?”回答说:“是的。”外国人又基于科学精神问道:“那你们是怎么夹到桌子那头的菜呢?”回答是:“我们的筷子也有几尺长!”外国人继续追问:“几尺长的筷子?那确实够得着。不过用那么长的筷子,你们夹到菜以后,又怎么把筷子转回来送进嘴里呢?”回答:“根本不用转回来。要知道,我们中国人吃饭,是你夹到我嘴里,我夹到你嘴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