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高宗新生公主夭折一事,《旧唐书》却没有任何正面提及,但是在则天皇后本纪的史臣曰中,写下了这样的文字:“武后夺嫡之谋也,振喉绝襁褓之儿,菹醢碎椒涂之骨,其不道也甚矣,亦奸人妒妇之恒态也。”其中,后一件事是指武则天残酷对待失败了的王皇后和萧淑妃,而前一件事“振喉绝襁褓之儿”,可能就是指扼杀亲生公主的事。《旧唐书》成书于后唐出帝开运二年(945),先后编写用了四年时间。为什么这件事没有写入《旧唐书》的正文,而是用“史臣曰”的方式表达出来,没有确凿证据,推测起来大概这个时候已经有了武后杀亲生公主的说法,但是不能坐实,只好用这种更具有个人意见的方式表达出来。
《旧唐书》这种比较概括的说法,到了《新唐书》中凌空一跃,变成了非常具体生动的描写。《新唐书·后妃列传》的文字是这样记载的:“昭仪生女,后就顾弄,去,昭仪潜毙儿衾下,伺帝至,阳为欢言,发衾视儿,死矣。又惊问左右,皆曰:‘后适来。’昭仪即悲涕,帝不能察,怒曰:‘后杀吾女,往与妃相谗媢,今又尔邪!’由是昭仪得入其訾,后无以自解,而帝愈信爱,始有废后意。”在这里,公主之死的过程详细而生动。
《资治通鉴》的记载,直接继承了《新唐书》,文字如下:后宠虽衰,然上未有意废也。会昭仪生女,后怜而弄之,后出,昭仪潜扼杀之,覆之以被。上至,昭仪阳欢笑,发被观之,女已死矣,即惊啼。问左右,左右皆曰:“皇后适来此。”上大怒曰:“后杀吾女!”昭仪因泣诉其罪。后无以自明,上由是有废立之志。
仔细比较,《资治通鉴》这段文字基本采自《新唐书》。皇后看望新生公主,离开以后,武则天偷偷杀掉公主,然后伪装现场。唐高宗到场,武则天假装欢笑,掀开被子,发现公主已经死亡。询问左右,大家都说刚才皇后来过。于是皇帝大怒,认为是王皇后“杀吾女”。王皇后自然无法解释,于是皇帝开始产生废立皇后的念头。以上基本情节,两书都是相同的,而且细节越发生动详细。
但是,细节越生动越详细,越发引人怀疑。且不说《通鉴》对《新唐书》这种细节修改,已经使得过程发生变化。我们要问的是,倾向合理化的修改,意图是什么呢?可是,细节如此考究的《通鉴》,在描写这件事的时候,却没有比较清楚的时间定位,因为《通鉴》把此事放在永徽五年的年底来叙述,按照《通鉴》的体例,说明此事具体日月不清楚。作为编年体史书,《资治通鉴》是这类史书的典范,对于历史事件时间定位的重视,《通鉴》也是典范。可是,在公主之死的问题上,《通鉴》可以花笔墨修改《新唐书》看上去不够合理的文字,为什么在更重要的时间定位问题上没有给出更具体的坐标呢?答案是无法清晰的,但是《资治通鉴》对此事信息的掌握看来是有限的,以致于重要的时间定位都不能给出,只能在《新唐书》的基础上对细节进行“合理化”的修改。
从以上的这些记载,我们可以发现,公主之死的文字记录,有一个由简至繁的变迁过程,在该过程中,重要的信息如事件发生的时间没有进一步的信息,但是细节反而越来越清晰。在中国古史研究中,曾经有过一个“层累地构造学说”,意思是古代的历史随着时间而越来越清晰,恰好证明是后人缔造的结果。文学史上也有类似的问题,作品在流传的过程中被不断地加工和创造,最后的模样与初始状况相去甚远。那么宫廷秘史,是否也有这种规律呢?所有的当事人都没有留下记录,那么后人是通过什么途径反而获得了更多的细节呢?所以,在今天,当我们面对的历史事实,有着一个由简至繁的描述过程的时候,我们至少可以提出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