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关于割股治病的事,举不胜举。宋朝就有朱云孙的太太刘氏,她的婆婆第一次生病的时候,由她的丈夫割股;第二次生病的时候,就由她自己割股了。在《宋史》里头,她是“孝妇”。
接着在元朝,也有这一类的例子。《元史》就记载着河南的秦氏姐妹,为了替爸爸治病,姐姐竟凿出自己的脑浆,妹妹也割下大腿的肉。脑浆是用来熬药,大腿肉是用来煮粥,你说这种行为蠢不蠢?
元朝还有割肋肉来为亲人治病的例子。割肋肉的人名叫胡伴侣,为了治爸爸的病,才这样做的。这种行为,还特别得到政府的奖励,你说这种政府蠢不蠢?(当时政府的奖励,除了荣誉奖以外,还给绢五匹,羊两头,田一顷。)
割股的行为,虽然动机是“孝”,但是跟中国传统的“孝”的观念比起来,却是冲突的。中国传统的“孝”的观念是:一个人的身体、头发、皮肤,都是爸爸妈妈传给他的,他不能也不敢毁了它们。这种行为的最有名代表人是曾参(曾子)。曾子临死以前,还战战兢兢地把自己全身检查了一番,发现没短少什么,没毁坏什么,才觉得对得起自己的爸爸妈妈,才放心地死去。还有一个例子是三国时候的一个将军,传说他在作战时候,眼睛被一支箭射中了,他赶快一拔,眼珠子都被拔了出来。他当时大叫说:“身体是爸爸妈妈给的,不能丢掉,所以这颗眼珠子,我把它吃到肚里去!”说着,就吃下去了。
上面这种割股的例子,有的不仅限于为亲人治病,有的竟还有政治作用在内,因而间接影响了历史。春秋时候,晋文公在外面逃亡,他的大臣介之推,就割过大腿上的肉,给晋文公吃。另一个最富有政治作用的例子,是清朝的西太后。西太后就是慈禧太后,她虽是咸丰皇帝的老婆,但不是大老婆,大老婆是慈安太后。传说咸丰皇帝临死前,怕慈安被慈禧欺负,特别给慈安一个密令,内容说如果慈禧欺负人,就可以把她宰掉。咸丰皇帝死后,慈禧对慈安非常尊敬,目的就是要骗慈安,使慈安毁掉那个密令。有一天慈安病了,慈禧竟在胳膊上割下一块肉来熬药,送给慈安吃。慈安很感动,认为慈禧简直是她的亲姐妹,对亲姐妹,还要密令干吗?决定把密令烧掉。谁想到慈安把密令一烧,慈禧再也不买她的账了,再也不听话了。后来传说慈安的暴毙,还是被慈禧下毒的。说来说去,这一切,都是当时吃人肉惹来的麻烦。
总之,吃人肉,不管是什么理由,都是一件荒唐的事情,真没想到这种荒唐的事情,竟在中国历史上,有着那么多血淋淋的记录。现在人唱《满江红》,唱到“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竟然洋洋自得,大概是传统老毛病的发作吧?不然的话,怎么这样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