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执行时间最长、执行效果最好的老规矩,便是那个人人熟知的宋太祖的誓词:“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据陆游《避暑漫抄》说,建隆三年,宋太祖秘密安排人刻了一块碑,立于太庙寝殿的夹室里,用销金黄幔遮盖,取名“誓碑”。凡有新皇登基,均得去太庙,焚香跪拜,默读誓词。誓碑上刻字三行:“柴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纵犯谋逆,止于狱内赐尽,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连坐支属;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誓碑的核心内容是“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尽管这条誓词不过是制度与法律之外的一则祖宗家规而已,但他却比任何政策法律都执行得好,宋王朝前后三百余年,的确鲜见对文人士大夫和批评朝政的人开刀,甚至多次因为这条老规矩而朝令夕改,刀下留人。
宋神宗是个励精图治的皇帝,希望通过改革,来实现宋王朝的崛起和振兴。但当他的“熙宁变法”措施在全国铺开之后,却遭到了一些士大夫的反对,特别是苏东坡这种“意见领袖”的反对。当时,苏东坡在基层工作,耳闻目睹新法的执行情况,告别是“青苗法”在执行中严重走样,损害了百姓利益,导致民怨沸腾,因此,他多次上书提意见。然而,宋神宗求胜心切,听不得半点不利于新法推行的指责,苏东坡的意见,让宋神宗内心非常不快。于是,嗅觉灵敏的御史李定、舒亶纷纷弹劾苏东坡,说他的诗文中有讥谤皇帝、攻击新法之语,苏东坡被捕入狱,史称“乌台诗案”。在被捕入狱的百天时间里,李定、舒亶们还不断向宋神宗提交苏东坡诗文中的“罪证”,最后几乎按罪当诛。就在屠刀即将举起之际,宋神宗猛然想到“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的祖训,最后只好强压内心的怒火,主动说服御史,把苏东坡贬官降级了事。苏东坡也因这条老规矩,从黄泉路上捡回了一条性命。
帝制时代,皇帝也是最高法院院长,杀人和赦罪之令,都得他签字才能生效。据宋人高文虎《蓼花洲闲录》记载,元丰年间(1078年-1085年),在一次宋朝与西夏交战失败之后,宋神宗追究责任,要斩首一漕运官,而且已经签好字,安排立斩。第二天上朝后,宋神宗就问宰相蔡确,昨天批出的斩首令,是否执行。蔡确说没有。宋神宗奇怪地问:“有何疑问?”蔡确说:“祖宗以来,未尝杀士人,臣等不欲自陛下始。”宋神宗沉吟良久,终于收回斩杀令,免了漕运官的死罪。